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现将本研究中心201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项目选题应紧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四川省有关信息化发展与智慧城市、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划和政策,结合四川省城市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的现实需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突破、新进展、新应用为支撑,突出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为四川公共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二、申请要求
1. 区域公共管理信息化研究中心项目作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组成 部分,由电子科技大学区域公共管理信息化研究中心负责受理并组织评审,项目申请要以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哲 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 《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
2. 申请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 申请选题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原则上应以本研究中心公布的项目指南为依据,具体题目可根据指南方向自行设计。
三、资助类别及条件
(一)重点项目
1. 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资助额度2.0万元/项,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
2. 作为重点项目予以资助,项目结项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CSSCI类学术期刊发表本项目成果学术论文不少 于2篇。(2)研究成果得到四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3)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采纳。
(二)一般项目
1. 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助额度1.0万元/项,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
2. 作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项目结项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CSSCI类学术期刊发表本项目成果学术论文不 少于1篇;(2)研究成果被省级政府部门采纳(须提供具体的采纳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3)研究成果被省社 科联《重要成果专报》刊用。
各类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时须注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区域公共管理信息化研究中心2017年度项目资助,以此作为结项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经费拨付方式和时限
1. 项目须在立项后1年内提交项目研究报告,接受中期检查。研究报告鉴定为“合格”等级,先按一般项目支付立项经费的50%。
2. 项目结项后,根据结项研究成果达到的资助类别(重点或一般项目),支付剩余经费。
3. 项目未通过中期检查的,予以撤项;通过中期检查,但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予以终止,剩余经费不予支付。
五、受理时间及要求
1. 本年度项目申请受理截至日期为2017年3月25日(以邮寄邮戳为准)。申请单位应于截至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统一寄送到电子科技大学区域公共管理信息化研究中心办公室,电子文档发中心邮箱,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
2. 项目申请所需的各种材料(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等)可在“区域公共管理信息化研究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或直接使用本附件表格。
邮寄单位:电子科技大学区域公共管理信息化研究中心(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417办公室)。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邮 编:611731
电子邮箱:qyggglxxh@163.com
联系人电话:张会平:028-61831182; 张剑玉:028-61831213
附件:项目申报相关文件(申报指南、申报书和论证活页)/xsht/member/upload/pms/201701/041142322dd4.doc